每年节税额高达40%,海峰科技插上高新企业的翅膀
发布日期:2017-09-28 阅读量:7206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2017年第一批1346家企业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五条优惠财税+7条政策助飞海峰梦
一.财税优惠 1.企业连续3年所得税税率降低10%,节税额40%,期满之后可以申请复审,复审通过继续享受三年税收优惠。 2.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当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为此所购置的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的费用,可一次可分次摊入成本;购买国内外先进技术、专利所发生的费用,经税务部门批准,可在两年内摊销完毕。 3.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当年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4.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5.对单位和个人在本市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从事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和软件研制开发业务,比照技术转让与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 二.政策倾斜 1.政企采购,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优先。 2.市政府设立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资金,对申请国内外专利的组织和个人,可给予一定的专利申请费和专利维持费补贴;对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实施项目,可一次性给予一定的专利实施资金支持。 3.在北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及管理人才可以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4.在北京,企业高管及技术骨干,同时取得北京市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士以上学位者,可以增加积分落户的积分。 5.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8%的部分,准许税前扣除。 6.高新企业是申请瞪羚企业、申请政府专项资金的前提。 7.银行收紧贷款政策时,高新企业可申办无抵押信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