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不休!协会公布第一批不予登记申请机构和所涉律所律师的名单
发布日期:2017-12-22 阅读量:7283
2017年12月20日,协会公布不予登记的申请机构及所涉律师事务所、律师情况。其中,73家私募不予登记,62家律所被通报,131名律师被“点名”。
经分析,主要存在3大类不合规情形:
第一类:申请机构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七)》规定的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业务。
第二类:申请机构提供,或申请机构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第三方中介机构等串谋提供虚假登记信息或材料;提供的登记信息或材料存在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第三类:申请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资金募集相关规定,在申请登记前违规发行私募基金,且存在公开宣传推介、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