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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峰金稳晨报7:30】2017.12.25 星期一

发布日期:2017-12-25      阅读量:6092

一、每日处罚汇总与监管动态

1.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苏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陆某、顾某莉等21名责任人员)(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2017-12-14)

摘要:经查,江苏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百特)以虚构海外工程项目和国内外建材贸易的方式虚增业务收入,粉饰财务报表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会决定:一,对雅百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陆永、顾彤莉、施妙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三,对褚衍玲、陈建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四,对李冬明、刘元玲、秦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五,对张峥、潘飞、童敏明、彭玲玲、温世燕、陈冬尔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万元罚款;六,对涂振连、赵阿平、单少芳、张庭、王国红、张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原文链接: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

G00306212/201712/t20171222_329327.htm

2. 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陆某等5名责任人员)(上市公司董监高,2017-12-14)

摘要:经查,江苏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百特)以虚构海外工程项目和国内外建材贸易的方式虚增业务收入,粉饰财务报表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之规定,我会决定:一,对陆永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二,对顾彤莉、施妙芳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三,对褚衍玲、陈建辉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原文链接: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

G00306212/201712/t20171222_329328.htm

3. 关于对陕西某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分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投资顾问公司分公司,2017-12-18)

摘要:经查,你分公司存在对服务能力进行不实营销宣传,对过往业绩进行误导性营销宣传,业务推广环节留痕不完整,未在经营场所公示投诉电话、证券投资顾问的姓名及其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码等违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7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根据《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三个月(签收监管措施次日起计算)的监督管理措施。

原文链接: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of

fj/xzjgcs/201712/t20171221_329306.htm

4. 关于对上海某综合研究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投资顾问公司分公司,2017-12-19)

摘要:经查,你分公司存在未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对服务能力、过往业绩进行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未在经营场所公示投诉电话、证券投资顾问的姓名及其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码等违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7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和第(二)项、第二款及第二十四条等相关规定。根据《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三个月(签收监管措施次日起计算)的监督管理措施。

原文链接: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of

fj/xzjgcs/201712/t20171221_329305.htm

5、关于对深圳某证券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投资顾问公司分公司,2017-12-19)

摘要:经查,你分公司存在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不实和误导性营销宣传,未在经营场所公示投诉电话、证券投资顾问的姓名及其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码等违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7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和第(二)项、第二款及第二十四条等相关规定。根据《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三个月(签收监管措施次日起计算)的监督管理措施。

原文链接: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of

fj/xzjgcs/201712/t20171221_329304.htm

6、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某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景某军)(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2017-12-19)

摘要:经查,任子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未准确、完整披露关于股东持股、股份转让与代持情况。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会决定:一、对任子行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二、对景晓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原文链接: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

G00306212/201712/t20171222_329326.htm

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5号(广东某投资有限公司、钱某彦、卢某妮)(私募基金及其员工,2017-12-21)

摘要:经查明,2015年11月4日至11月13日,广东新价值通过上述私募基金产品及信托计划陆续增持“科恒股份”、“大东海A”、“科斯伍德”、“天兴仪表”(现名“贝瑞基因”)等4只股票,在持有相关股票累计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未在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前停止买入行为,违法增持金额合计37,660,810.8元。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广东新价值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90万元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钱文彦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卢冬妮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原文链接:

http://www.csrc.gov.cn/pub/guangdong

/xzcf/201712/t20171221_329295.htm

8、关于对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2017-12-21)

摘要:你公司未能对2015年合并报表范围内两家子公司的收入来源进行及时、完整地披露,直至2017年10月26日才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和披露;公司总经理兼副董事长王忠磊对此负有主要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王忠磊予以警示。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原文链接:

http://www.csrc.gov.cn/pub/zhejiang

/zjcxxx/201712/t20171221_329273.htm

9、关于对王某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市公司董监高,2017-12-21)

摘要:你作为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锅股份”或“公司”)副总经理,于2017年11月17日卖出公司股票1,900股;11月20日卖出公司股票110,000股,其后买入公司股票13,300股,之后再次卖出公司股票46,800股。你在六个月内买卖杭锅股份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鉴于你及时采取措施自查自纠,通过杭锅股份发布公告说明相关情况,且主动向公司上交违规收益及相应的罚款,未造成严重影响,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原文链接:

http://www.csrc.gov.cn/pub/zhejiang

/zjcxxx/201712/t20171221_329269.htm

10、关于对广州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市公司董监高,2017-12-21)

摘要:经查,截至2016年8月23日,你公司持有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孚生物)股票37,448,400股,占万孚生物总股本的21.28%。2016年9月19日至21日,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万孚生物股票1,175,671股,成交金额6448.79万元;2016年9月21日,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万孚生物股票38,900股,成交金额212.6万元;2016年9月22日、26日,你公司再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万孚生物股票543,500股,成交金额2993.6万元。你公司作为万孚生物持股5%以上股东,虽然在2016年8月24日通过万孚生物披露了减持计划,但在卖出万孚生物股票后不足六个月买入,在买入后不足六个月又卖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原文链接: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of

gd/xzjgcs/201712/t20171221_329292.htm

1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市公司董监高,2017-12-21)

摘要:经查明,永新华韵与宁波宏创作为一致行动人,在两个账户合计持有“莫高股份”超过5%时,未按照规定在三日内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停止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永新华韵超比例持股未按规定披露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宁波宏创超比例持股未按规定披露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责任人李永军、周帮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原文链接: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of

gs/ghbgzj/201712/t20171221_329288.htm

12、证监会通报近年来查处证券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情况(2017-12-22)

摘要:2016年以来,我会对28家证券中介机构立案调查,涉及证券公司7家,会计师事务所9家,资产评估机构7家,律师事务所5家。新增立案案件38件,较前两年增长一倍。针对执业程序“走过场”、执业报告“量身定做”等5类典型违法行为,我会于2016年5月专门部署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查处6家审计、评估机构,形成有效震慑。两年来,我会共对22家证券中介机构作出行政处罚,有些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因严重违法违规被顶格处罚,个别中介机构因屡犯多次被罚,被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责令限期整改,个别从业人员因违法违规情节严重被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原文链接: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

hxwfb/xwdd/201712/t20171222_329330.html


二、行业动态

1、沪深股市:上证指数报3297.06点,下跌0.09%,成交额1520.99亿。深证成指报11094.16点,下跌0.22%,成交额1851.56亿。创业板指报1779.34点,下跌0.58%,成交额526.04亿。两市合计成交3372.55亿。从盘面上看,石油行业、公用事业等板块涨幅居前。

2、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了新制定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引入集合竞价,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盘中交易方式统一调整为集合竞价。

3、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通知首次明确将银行表内外资金和收益权同时纳入银信类业务的定义;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开展银信类业务,不得将信托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股票市场、产能过剩等限制或禁止领域。

4央视新闻:12月22日,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召开,这是中央经济工作会后召开的第一个综合性会议,会议对2018年我国发展和改革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会议提出,2018年我国将大幅度放宽金融等领域外资准入,推进实施高水平的投资便利化措施。

5、央行副行长易纲: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无论是内资还是外资,无论规模大小,均“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享有同等市场准入条件。

6、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明确首只产品不能是顾问产品、高管不得随意兼职、完成首只产品备案前不得变更实控人,要求私募在完成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和当地证监局取得联系。

7中证报经证监会核准,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获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在行业严监管、去通道、降杠杆的背景下,这是证监会在2017年以来向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批出的唯一公募牌照。

8审计署:审计署公布《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情况的报告》,阐明下一步地方债管理思路。其中为了化解存量隐性债务,财政部提出,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做到“谁家的孩子谁抱”,坚决打消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买单”的“幻觉”,坚决打消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兜底的“幻觉”。

11上市公司重要公告:三变科技董事长举牌,持股比升至15%逼近公司控股股东;*ST沈机2017年预计盈利5000万元-7000万元;吉视传媒拟公开发行15.60亿元可转债;当代东方拟与珠影集团投资7亿至12亿元开展影视制作等合作;三棵树11亿至16亿元投建高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新华百货获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物美津投增持1.955%股权;海兰信拟6.63亿元购买海兰劳雷45.62%股权;赛为智能与鲲鹏数据签订合作协议,预计合作金额超过10亿元;洛阳钼业参设基金拟收购海外基本金属贸易商LDCM;四维图新收购大股东所持中寰卫星37.4%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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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金融监管网站、海峰科技尽调宝、财经早餐、wind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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