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融办联合证监局开展辖内部分私募“限期自查”了!(注意自己的邮箱哦)
发布日期:2018-09-28 阅读量:6664
2018年9月27日,深圳金融办联合深圳证监局向辖区内相关私募管理人发送了《关于开展全面自查并填报信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文件要求收到《通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如实填写《自查工作情况表》和《私募基金机构及产品信息表》。
另外,《私募基金机构及产品信息表》的填写需涵盖所有公司存续产品情况;收到《通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要在2018年9月29日12:00前反馈上述两张表格。
小编获悉,本次“限期自查”是相关部门的抽查,是深圳证监会对辖区内可能存在风险的私募管理人的一次临时检查。若私募管理人收到该《通知》,请在规定期限内上交本次“限期自查”的相关文件。
以下是本次“限期自查”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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